关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方法介绍
计算公式: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
3、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
征收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税计算器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
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级数 |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20,000元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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