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腿”刘洁被醉汉杀害去世男友悲伤悼, 醉汉杀人应该怎么判?
“腿腿”刘洁被杀全过程
近日,有消息传出,陈翔六点半签约艺人腿腿去世。29号晚上刘洁和男友一起去医院看望完外婆出医院时和一名醉酒男子发生口角,刘洁被醉酒男子捅了两刀,一刀心脏,一刀脾脏,刀刀致命!刘洁男友腿部被砍三刀,但所幸生命无碍!如果不是这场意外,俩人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5月1日,腿腿同事证实此消息。
据春城晚报,有位路过的市民药女士听到求救声,赶来救人,但是腿腿当时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于是药女士马上叫了云大医院的急诊护士,将腿腿送到急救室,当时药女士并不知道她就是艺人腿腿。进急救室后医生马上做了心肺复苏等抢救工作,但是为时已晚,由于伤势太重,腿腿不幸离世。目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网友都希望能够查明真相,严惩凶手,还腿腿一个公道。
关于腿腿:
据报导,腿腿原名刘洁,4月28日才刚从泰国拍完婚纱照回来,也已经密集在筹备婚礼。她于4月29日在男友陪同之下,前往医院探望外婆,没想到因为跟一名醉汉相撞发生口角,被对方抽刀刺伤,尽管马上被送入急诊室,仍香消玉陨。
据悉,腿腿,原名刘洁,是陈翔六点半签约艺人,多才多艺百变才女!曾当过记者、演员,现在为陈翔六点半节目签约艺人。因饰演《木府风云》中木青的正妻 木增的母亲,温婉的阿室加而成名。
《陈翔六点半》是一部由陈翔执导爆笑迷你剧,时常约1-3分钟,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播出。不过这个陈翔并不是快乐男声陈翔,而是一位草根艺人,毕业于云南大学影视专业。2015年7月开始首次制作《陈翔六点半》节目,并于多个视频平台播出,在业内小有名气。
5月1日晚,同为陈翔六点半签约艺人“六点半毛台”在微博证实腿腿去世消息,悲痛的称:“亲爱的朋友们,你们或多或少知道了一些有关腿腿的事情,没错,腿腿离开这个世界了。我和你们一样,至今依然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但……她真的走了。”
延伸阅读:
疑似腿腿男友发文悼念腿腿
近日,有消息传出,陈翔六点半签约艺人腿腿去世。5月1日晚,同为陈翔六点半签约艺人“六点半毛台”在微博证实腿腿去世消息,悲痛的称:“亲爱的朋友们,你们或多或少知道了一些有关腿腿的事情,没错,腿腿离开这个世界了。我和你们一样,至今依然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但……她真的走了。”
疑似腿腿的男友(微博“杀遍巷巷无敌手”)于1日中午晒出婚纱照,悲痛对未婚妻告白,“我爱你,胜过一切…。”他也感谢众人关心,表示作为腿腿的爱人,一定会尽全力照顾好自己及女方家人,“凶手已在当晚被扭送公安机关,相信法律一定会严惩凶手,还腿腿一个公道!”
晚上,“杀遍巷巷无敌手”又再度发文,再度感谢各界的关心,并指腿腿是个好妻子、好女儿,“请大家切勿相信网络传播的事件经过和当时情况(包括她的伤情和我的伤情)…这对腿腿不公平,对我和她的家人同样不公平!!!再次谢谢你们这样地爱她,再次谢谢你们!”
法律小常识:
醉酒后杀人 法律如何判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杀人,能减刑或从轻处罚吗?
醉酒后杀人跟无醉酒杀人在法律上同等对待,但实践中法官会酌情考虑醉酒情节。
我国《刑法》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景杀人是不予刑事处罚的:
1、不满14周岁;
2、完全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注意:是完全不能意识且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且必须在发病期间);
3、正当防卫杀人。
以下几种情景杀人减轻或从轻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2、精神病人发病期间(此处指对自己行为有部分认识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3、正当防卫过当;
4、其他(如共同犯罪从犯等)。
显然,醉酒并不属于法定免于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情形。 但基于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酌情),醉酒杀人在主观恶性上不如蓄谋杀人大,一般实践中法官会予以考虑,并相对清醒时同等条件下的故意杀人来说,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