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8日,兴业银行宣布将于8月1日起全面免收个人账户(不含信用卡)管理费,同时对客户历史欠缴的账户管理费也一并予以免除。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6月3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下称“1250号文”),商业银行应于8月1日起对客户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或是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卡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兴业银行不仅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更将免收范围扩大到客户的其他所有个人账户(不含信用卡),彰显了该行“减费让利”的责任当担。
据悉,此前兴业银行也仅针对小额账户(三个月内日均余额小于300元(含)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对个人客户经常使用且有一定存款余额的“活跃账户”均未收取管理费。
对于1250号文要求8月1日起暂停收取的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等6项收费,兴业银行已于4月25日提前暂停收取。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4月出台《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提及暂停收取本票、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未具体明确执行时间。兴业银行积极贯彻落实,主动研究实施方案,于6月发布《关于暂停收取本票、汇票手续费、挂失费及工本费的通知》,要求辖属经营机构自4月25日起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对于4月25日后按原规定已收取的本票、银行汇票相关费用也悉数退还客户,受到客户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