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财政厅需要联系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应当用( )。
山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财政厅需要联系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应当用( )。
A.报告
B.意见
C.通知
D.函
参考答案:D 【函】
解析: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山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财政厅属于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不相隶属或者平行单位商洽事务应当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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