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共403题)(3)
26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年修改后规定我国兵役制度是: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
263、优抚医院是专为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患者进行医疗康复的场所。
264、我国的陆地边界全长2.28万公里。
265、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266、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18岁至35岁。267、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上级主管部门是国
家民政部。
268、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269、《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义务的,在二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270、《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战时遇有特殊情况,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可以决定征召36至45岁的男性公民服现役。
27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全国国防动员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27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专属教育的重要内容,国防教育的核心是爱国主义教育。
273、国防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培训轮训、媒体宣传以及各种与国防有关的座谈会、讲座、竞赛、文艺和娱乐活动等。
274、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民政部门。
275、在抗日战争中,著名的“百团大战”作战的地区是华北地区。
276、 2008年12月26日,中国海军首批护航编队赴亚丁湾参加打击海盗活动,这是我军首次在远海保护重要运输线安全。
27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前身是《义勇军进行曲》。
278、 1970年4月24日,我国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一号”,使中国成为继苏联、美国、法国和日本后第五个有能力进入太空的国家。
279、人防规定,我国的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
280、每一个公民都要增强爱国拥军意识,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281、北京时间6月23日,英国退欧公投正式开始投票。结果英国民众以多数投票成绩决定退出欧盟。
282、沿海岛屿是我国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防建设的重点地区。我国海岛共有6500 多个岛屿,其中四个最大的岛屿是台湾岛、海南岛、崇明岛、舟山岛。
283、新中国我军第一次实行军衔制始于1955年。
284、“八一”被确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节,是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1933年7月11日批准的。
285、我军的宗旨是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86、我军军旗式样确定的时间是1949年6月15日。
287、举世闻名的两万五千里长征,红军用两只脚走过了14个省。
288、我国有些地方具有富于革命意义的别称。“革命摇篮”是井冈山的别称。
289、“双拥模范城”是由邓小平题词的。以此为标志,全国党政军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
290、我国的领海面积有300万平方公里。
291、我军经过八十三年的发展壮大,如今已从单一军种的陆军成长为拥有陆军、海军、空军和战略导弹部队的强大国防中坚力量。
292、台湾省的面积约有3.6万平方公里。
293、《论持久战》的作者是毛泽东。
294、北京西郊的圆明园是在十九世纪被英法联军大肆抢劫后纵火焚毁的。
295、民族英雄郑成功于1662年收复台湾。
296、震撼世界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歼敌最多的是淮海战役。
297、 1955年授衔的我军10名大将中,有一位是少数民族,这位大将是粟裕。
298、抗美援朝战争中,任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的是彭德怀。
299、我国国旗的设计人是曾联松。
300、发布战争动员令的职权属于全国人大。
301、全面抗日战争是1937年7月7日爆发,1945年8月15日取得抗战胜利。9月3日是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302、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
30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304、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305、国防的根本职能是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
306、建国后我军第一所军事院校是195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首任校长是刘伯承。
307、《反分裂国家法》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表决。
3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时间是2001年4月28日
3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颁布时间是1997年3月14日。
310、实行“一国两制”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提出来的。
311、 1955年1月18日,我军首次实施陆海空三军协同渡海登陆作战,解放了国民党军盘踞的一江山岛。
312、《国防教育法》规定各地的国防教育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
313、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
31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315、航天技术又称空间技术,是一项探索、开发和利用太空以及地球以外天体的综合性工程技术。2003年10月15日,我国发射的第一艘载人航天飞船“神舟”五号升空,搭载首位航天员杨利伟。
316、2005年10月12日,“神舟”六号飞船升空,航天员是聂海胜、费俊龙。
317、 2008年9月25日,“神舟”七号飞船升空。航天员是翟志刚、景海鹏、刘伯明。翟志刚出舱作业,实现了中国历史上宇航员第一次的太空漫步,使中国成为第三个有能力把航天员送上太空并进行太空行走的国家。
318、 1937年12月,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后,极其残忍地屠杀中国军民30万人以上,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南京大屠杀事件。
319、红军三大主力于1936年10月在甘肃会宁地区胜利会师,结束了伟大的长征。
320、我国首颗探月卫星“嫦娥一号”是2007年10月24日发射的。
321、十八大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322、“两弹一星”工程中的两弹是指原子弹、导弹。
323、我军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军队。
324、在国防现代化建设中,一大批科学家为国家的核武器及导弹事业呕心沥血,做出了杰出贡献,被称为中国导弹之父的是钱学森。
325、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是和平与发展。
326、军队革命化建设的核心是思想政治建设。
327、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站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328、十八大以来,军队改革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指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
329、 1936年12月12日,张学良、杨虎城两位将军发动了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这次和平解决标志着国共两党统一战线的形成。
330、胡锦涛同志指出,统筹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331、 1964年10月16日,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332、我国法定的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
333、解放战争时期,决定中国命运的三次战略决战是辽沈战役、平津战役、淮海战役
334、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目标是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
335、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336、 2009年7月,中俄举行联合反恐军事实兵演习,重点演习了“联合封控、立体突破、机动歼敌、纵身围剿”四个内容。这次演习的代号是和平使命-2009。
337、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是实现军队建设总目标,解决好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的必由之路。
338、部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要落实“两个待遇”,即:“政治待遇、生活待遇”。
339、社区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答:社区是居住在某一地域里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共同体。
340、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有哪些主要作用?
答:规划作用、指导作用、扶持作用。
341、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哪级政府决定?
答: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县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342、社区建设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答:社区建设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发展社区事业,把社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秩序井然、人际关系和谐、政治民主的区域性文明小社会的过程。
343、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区域发展原则;
(三)主体参与原则;
(四)资源共享原则;
(五)协调发展原则;
(六)党政推动原则;
(七)民主自治原则;
(八)渐进创新原则。
344、社区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答:社区建设的具体目标是把城乡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45、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服务建设、社区卫生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环境建设、社区治安建设。
346、村务公开的形式包括哪些?
答:村务公开的形式是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以及用广播、电视、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
347、当前我国的救灾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当前我国的救灾工作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
348、社区成员代表如何产生?任期多久?
答: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推选产生,每届任期3年。
349、什么情况下才能举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什么情况下通过会议决定?
答: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有半数以上的代表参加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350、什么是村民自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简单的说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351、什么是行政区域界线?
答:所谓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区域界线批准文件和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严肃性、稳定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行政区域界线。
352、工会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答:按照相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工会职能归纳为四项: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和教育职能。
353、村务公开的时间应怎样确定?
答:一般的村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推进村级建设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延伸。
354、什么是地名管理?
答:地名是地方的指称,是人们对具有特定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赋予的专用名称。地名管理是民政部门依据地名管理法规,对地理实体进行科学命名、更名,并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推行地名标准化的行政管理工作。地名的命名、更名需向民政部门申报,地名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地名标准化。主要政策法规有: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地名档案管理办法》等。
355、行政区域界线一般几年检查一次?
答: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每5年联合检查一次。遇有影响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的自然灾害、河流改道、道路变化等特殊情况,由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对行政区域界线的特定地段随时安排联合检查。
356、什么是行政区划?
答:行政区划是指国家对地方行政区域、行政建制的划分与设置。如省、市、县、乡(镇)等,同时要对行政界线进行依法勘定和管理。主要政策法规有:《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
357、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必须坚持什么方针?
答:必须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
358、社会团体开展哪些重大活动需要报告?
答:社会团体举行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年会、学术报告会、联谊会、外事活动;涉及重大政治、经济、理论等社会科学方面的跨组织的学术活动;影响较大的社会活动等需要报告。
359、什么是社会组织?
答:所谓社会组织,是指人们基于特定的社会需求和利益需求,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有目的、有计划地建立起来的,并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的社会共同体。
360、我国公民的婚姻状况可以分为哪几类?
答:我国公民的婚姻状况可以分为四类,即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其中已婚又可以分为初婚、再婚和复婚三类。
361、补办结婚登记与补领结婚证有何不同?
答:第一、对象不同。补办结婚登记针对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举行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而补领结婚证是针对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第二、程序不同。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既可以到原办理机关申请,也可以到现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第三、婚姻效力的起算时间不同。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起算;补领结婚证的效力从原办理结婚登记时算起。第四、结婚证上日期含义不同。补办登记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是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补领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为原办理登记的日期。
362、婚姻登记证破损或遗失后,到哪个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补领?
答:婚姻登记证件破损或遗失后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63、已经离婚的当事人可以补领以前的结婚证吗?
答:已经离婚的当事人不能再补领以前的结婚证。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是“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因此,当事人申请补领结婚证或离婚证应当是在该婚姻关系存续或者解除的事实仍然存在时提出。也就是说,当事人离婚或者丧偶的,其原来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因此不能再补领结婚证。
364、养父母可以与养子女办理结婚登记吗?
答: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属于法律上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解除了收养关系,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终止,当事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365、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实质要件?
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方面的实质要件:
(一)双方均无配偶;
(二)双方自愿结婚;
(三)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66、收养人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答: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367、收养法规定了哪些可以作为送养人?
答:下列个人和组织可以做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68、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通过什么渠道撤销?
答:根据婚姻法规定,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对于可撤销婚姻,由受胁迫的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369、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该如何办理?
答: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370、拒绝赡养、扶养老年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对老年人负有赡养、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城乡社区、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责令其履行赡养、扶养协议或者责成其交纳赡养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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